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人社部等 11部门《关于开展2023 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2〕147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信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定于2023 年一季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 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决定举办2023年渠县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