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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2名
日期:2026-07-30 09:56

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

检查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应急〔2022〕7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技术检查员2名,为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业;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招聘岗位相关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优先聘用烈士子女和配偶、退役军人、离职的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称号获得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满18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正在被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4.公职人员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曾在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因违反管理规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通知进入试用期时,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

9.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7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地址:渠县工农街79号五楼(原政府招待所五楼)。

3.报名咨询电话:胡老师:19162885612

4.报名材料:①《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由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请报名人员务必随时关注手机短信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面试阶段

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为准。

3.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察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实地调查和住所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渠县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合同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经中共渠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同意,由渠县应急管理局和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每届3年,期限届满考核(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合格后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将邀请县汇兴集团纪委办人员全程参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技术检查员不占雇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有关行政执法职责,享受和履行《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聘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专职技术检查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基本薪金为3300元/月(含五险一金),本条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测评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渠县尊贤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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